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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做好取消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后续工作的通知
摘    要:正近期,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取消鲜茧收购资格认定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鲜茧收购资格认定行政审批,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具体体现,符合茧丝绸行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理顺政府职能,转变服务方式;有利于激发蚕农种桑养蚕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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