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修改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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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晓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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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大竹县兽医防疫检疫站,四川大竹63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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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业部《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于2002年颁布实施以来,在加强和规范动物强制免疫工作、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某些条款可操作性不强,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笔者认为需要进行修改完善,最好能纳入《动物防疫法》有关条款,以进一步规范动物防疫和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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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 《动物防疫法》 重大动物疫病 免疫工作 可操作性 管理工作 农业部 施以 |
文章编号: | 1001-8964(2006)03-0022-01 |
收稿时间: | 2005-08-18 |
修稿时间: | 2005-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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