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起供用电合同纠纷案例的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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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荣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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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246200,安徽省望江县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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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案情简介某食品厂由于受市场影响,产品严重滞销,经营状况恶化,导致欠某供电公司电费达60余万元。若不及时采取措施,如该厂破产倒闭,供电企业将造成巨额经济损失。供电公司依据《电力法》、《合同法》规定,通知该厂于3日内交清电费,同时告知用电客户,由于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供电企业已具备《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定条件,用电方必须为下期用电电费提供担保,否则将中止供电。该食品厂交清了电费,却拒绝提供担保,供电公司按规定程序中止对该厂供电。该食品厂以供电公司停电属违约行为为由,向某法院提起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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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供电企业 电力市场 电费 《电力法》 《合同法》 纠纷案例 |
修稿时间: | 2003-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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