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共中央、国务院最近颁布了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决定提出的今后十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是 :到2010年末 ,全国人口总数(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控制在14亿以内 ,年均人口出生率不超过15‰ ;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 ;出生婴儿性别比趋向正常 ;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 ,普遍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 ;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决定要求 ,对独生子女户发给一定数量的奖励费 ,城市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补助。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特别是只有女孩的家庭 ,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承包土地、培训、就业、就医、住房及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十年内我国人口不超十四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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