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互动:法学专业教育目标体系初论 |
| |
引用本文: | 江保国,孙梦.多元互动:法学专业教育目标体系初论[J].高等农业教育,2008(1):60-63. |
| |
作者姓名: | 江保国 孙梦 |
| |
作者单位: | 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广州,510642;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广州,510642 |
| |
基金项目: | 华南农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 |
| |
摘 要: | 法学专业教育的目标体系应当是一个立体多元的结构,包括价值、知识和思维等构成要素,其中法学知识的传递仍然是其基石但不是唯一目标,而法律思维占据着核心地位.它上承法律价值,下启法律知识.三大要素关联互动的结果最终外化为法科学生的法学研究或法律实践能力.
|
关 键 词: | 法学专业教育 目标 多元 |
文章编号: | 1002-1981(2008)01-0060-04 |
修稿时间: | 2007年10月9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