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渔政站查处非法制造电麻鱼机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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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军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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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邵阳市蔬菜畜牧水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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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7年8月25日至30日新宁县渔政站会同公安、工商部门对曾令甲、郑同保等8人非法制造单人式电鱼机一案,进行严肃查处。自1986年来。曾令甲等人先后从江西上饶市丰岭头乡购回电鱼机零配件,组装制造电鱼机50余台,先后销售于本县回龙镇、军田乡、圹尾头乡、马头桥乡等地,所销售的地区,在河沟用电麻鱼的逐渐增多,水产资源破坏日趋严重。特别是利用电鱼机操作方便等特点,夜间进入养殖水域进行偷捕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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