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然之理” 求“艺术之美”——关于岭南树桩盆景创作的管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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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整军.以“自然之理” 求“艺术之美”——关于岭南树桩盆景创作的管见[J].广东园林,19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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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整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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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绿化委员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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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岭南树桩盆景以其自然、古朴、苍劲等艺术特色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笔者认为这与它在创作中取自然之理,求自然美与艺术美相结合之情趣,有密切相关。同时,也与当今世界人们的返朴归真、回归自然的心理,审美理想和生活情趣相一致。 一、取“自然之理” 所谓取自然之理是指岭南树桩盆景的创作,是按植物生长固有的规律来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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