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进境违禁邮寄物品收缴的行政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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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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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成都61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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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邮寄物品的检验检疫工作是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据国家的有关法俸、法规而实施的一种行政法律行为,其目的是为了防止传染病、寄生虫病、危险性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随邮寄物传人我国,保护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安全和人体健康。近几年来,检验检疫机构纷纷在邮局设立办事机构,加强对邮寄物品的检验检疫管理,对进境邮寄物品采取了严格的查验、收缴行为。由于此项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在实际的工作中遇到了一些的问题,因此,有必要从法律的角度对进境违禁邮寄物品收缴的行为进行分析,以利于在工作中,遵循进境违禁邮寄物品收缴行为所必须坚持的原则,完善我们的工作程序,防止不必要的行政官司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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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行为 邮寄 物品 进境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检验检疫工作 检验检疫管理 寄生虫病 |
修稿时间: | 2006-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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