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报废"确保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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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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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海洋与渔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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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海洋捕捞业现状是:渔船数量盲目增长,近海渔业资源捕捞过度,中日、中韩、中越渔业协定的实施使我国失去了部分黄金渔场,加剧了国内近海渔场的负担,近海渔业资源持续衰退,渔民收入普遍下降,海洋捕捞业正处于内忧外困、惨淡经营的艰难境地。2002年5月20日,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渔业船舶报废暂行规定》。该规定的出台,是国家确保渔船、渔民安全、减少近海水质污染、控制捕捞强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加强渔业船舶管理和渔业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从事海上渔业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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