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土地及村庄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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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德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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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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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首先来看看几个地区包产到户时土地分配的不同方式:1.在鄂西北山区,是把土地、山林完全分下去,原本还保留有公山的,但在后来(1985至1986年问)的完善承包责任制过程中,把山林也都完全分到户了。有的小组分得“连一个稻场(打谷场)都不剩(没留下)”。在湖北其他一些地方,比如江汉平原的荆门地区,也多是这种将集体资产全部分下去或者一次作价卖给个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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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 治理 村庄 清算 鄂西北山区 承包责任制 荆门地区 江汉平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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