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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土地及村庄治理
作者姓名:李德瑞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74
摘    要:首先来看看几个地区包产到户时土地分配的不同方式:1.在鄂西北山区,是把土地、山林完全分下去,原本还保留有公山的,但在后来(1985至1986年问)的完善承包责任制过程中,把山林也都完全分到户了。有的小组分得“连一个稻场(打谷场)都不剩(没留下)”。在湖北其他一些地方,比如江汉平原的荆门地区,也多是这种将集体资产全部分下去或者一次作价卖给个人的方式。

关 键 词:土地  治理  村庄  清算  鄂西北山区  承包责任制  荆门地区  江汉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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