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专家观点
摘    要:何晶:建议制定《植物新品种保护法》 何晶是全国人大代表、丹东农科院玉米研究所所长。何晶认为,1997年3月20日国务院发布的我国第一部植物新品种保护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8年来,我国的经济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当初《条例》设置的运作模式、处罚条款等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及飞速发展的种子行业的新形势、新情况,品种权人的一些正当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保护,一些执法环节缺少法律保障。法律赋予的执法权力在相关司法解释里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或者缺乏可操作性。目前仅靠出台一些司法解释及配套规定也是杯水车薪,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司法实践和农林业实践急需比《条例》更强大、更完整、更系统的法律支持,即实践需要将《条例》上升为“保护法”。另外,到目前为止,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品种保护只是一个条例,这与我国执行国际公约不相配套。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条例》  专家  市场经济发展  法律保障  司法解释  人大代表  经济形势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