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新《劳动合同法》之人力资源风险
作者姓名:曹小平
作者单位:安徽电力怀宁供电公司
摘    要: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同日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开始实施;同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开始实施;同年7月份,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实施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同年9月份,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这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对电力企业来说,面临的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控的压力是巨大的。

关 键 词:劳动争议  人力资源  法律风险  合同法  企业职工  国务院  社会保障  电力企业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