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穹就《兽药管理条例》答新华社记者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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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兽药管理条例》经国务字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将于2004年11月1日起正式旅行。国务院于1987年5月21日制定发布了《兽药管理条例》,2001年我国为了改造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承诺,曾对该条例的个别条文作了修订。那么,国务院这次全面修订《兽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主要考虑是什么?《条例》确立了哪些新的制度?在执行中需要注意什么问题?近日,新华社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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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务院 法制办公室 张穹 《兽药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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