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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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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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提高我国兽药生产水平,规范兽药生产活动,保证兽药质量,提高兽药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我部修订发布了《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第11号令,以下简称《兽药GM规范》),并自2002年6月19日起施行。现就实施《兽药GMP规范》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一.《兽药GMP规范》是兽药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兽药管理条例》一系列配套规章中有关兽药生产企业必备条件的具体化、系统化、规范化表述。自2002年6月19日至2005年12月31日为《兽药GMP规范》实施过渡期,自2006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兽药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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