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发布《转基因安全管理临时措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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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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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3月11日,农业部发布《转基因安全管理临时措施公告》(第190号),规定临时措施有效期截止到2002年12月20日。鉴于技术的原因,农业部决定延长转基因农产品安全管理临时措施实施期限,并公告如下: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中国出口转基因农产品的境外公司,可在研发公司已申请该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并按农业部规定在中国境内进行安全评价检测试验的基础上,持产地国国家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有效文件,向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申请临时证明。对审查合格者,农业部将在30个工作日内发给一次性有效的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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