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不溯及既往”作为立法原则的法哲学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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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书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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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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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重要的法治原则,它不仅是一项约束司法者的法律适用原则,也是约束立法者的立法原则。应从如下几个方面探究"法不溯及既往"作为立法原则的法哲学基础。"法不溯及既往"的目的在于保护人们的合理可期待的信赖利益;法的安定性追求是通过法律之规范功能所维持的社会秩序之安定状态,"法不溯及既往"是法安定性的具体化表达和必然要求;"法不溯及既往"与法的自由、秩序的价值追求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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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不溯及既往 安定性 信赖 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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