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办法(摘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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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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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210000,江苏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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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 管理体制方面1.1 1999年以县供电局为基础完成组建县供电公司的任务.县供电公司作为省电力公司的分公司,名称统一为:××县(市)供电公司.县供电公司行使企业经营管理职能.同时,按照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供电局实行政企分开后,将县级供电企业的政府管理职能按照《电力法》的有关规定移交县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县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行使政府管理职能,负责本地区电力工业的规划、监督、服务和协调工作.1.2 按照“县为实体”的改革方向,逐步将县供电公司改造成省电力公司的子公司,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省电力公司按照资产纽带关系对县供电企业进行管理.1999年选择2个县进行试点,2000年再选择3~5个县(市)进行试点,在此基础上,2OO1年全面推开,2OO2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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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力工业 农村电力管理体制 体制改革 江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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