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江苏省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办法(摘选)
作者姓名:江苏省人民政府
作者单位:210000,江苏省人民政府
摘    要:1 管理体制方面1.1 1999年以县供电局为基础完成组建县供电公司的任务.县供电公司作为省电力公司的分公司,名称统一为:××县(市)供电公司.县供电公司行使企业经营管理职能.同时,按照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供电局实行政企分开后,将县级供电企业的政府管理职能按照《电力法》的有关规定移交县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县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行使政府管理职能,负责本地区电力工业的规划、监督、服务和协调工作.1.2 按照“县为实体”的改革方向,逐步将县供电公司改造成省电力公司的子公司,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省电力公司按照资产纽带关系对县供电企业进行管理.1999年选择2个县进行试点,2000年再选择3~5个县(市)进行试点,在此基础上,2OO1年全面推开,2OO2年完成.

关 键 词:电力工业 农村电力管理体制 体制改革 江苏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