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鸣喇叭"六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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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竹林.机动车鸣喇叭"六忌"[J].农机维修,2005(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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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竹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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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莱州市农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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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大中型拖拉机、运输车、汽车及摩托车等机动车皆安装喇叭,这是保障安全行驶的有效装置,驾驶员鸣喇叭,可起到先警已后示人的作用。使用喇叭,请做到“六忌”:一忌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道路鸣喇叭。如道路标志禁鸣喇叭地段、医院、疗养院、学校等。二忌使用音量过高的喇叭。音量应控制在100dB以内,否则会损害人的健康。三忌鸣喇叭时间过长。每次鸣喇叭最好不超过1s。四忌鸣喇叭出其不意。起步、转弯、让行人或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避让时,应提前鸣喇叭。如遇老人、妇女、儿童在近距离内突然鸣喇叭,往往使他们被惊吓后不知所措,从而导致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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