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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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5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53号令)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对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如下:一、一类动物病原微生物口蹄疫病毒、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猪水泡病病猪瘟病毒、非洲马瘟病毒、牛瘟病毒、小反刍兽疫病染性胸膜肺炎丝状支原体、牛海绵状脑病病原、痒病二、二类动物病原微生物猪瘟病毒、鸡新城疫病毒、狂犬病病毒、绵羊痘/山羊痘病毒、蓝舌病病毒、兔病毒性出血症病毒、炭疽芽孢杆菌、布氏杆菌。三、三类动物病原微生物多种动物共患病病原微生物:低致病性流感病毒、伪狂犬病病毒、破伤风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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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物分类 病原 动物 名录 安全管理条例 微生物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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