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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区自然保护区勘界试点初探
引用本文:兰海东,梁一萍.集体林区自然保护区勘界试点初探[J].广西林业,2005(4):20-21.
作者姓名:兰海东  梁一萍
摘    要:我区大部分自然保护基地处集体林区.其山林土地权属于集体.这些保护区一般只有大致范围.没有具体四至界线.只拥有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权.没有山林土地的经营管理权。随着人口的增加.为了满足生活需要.群众到保护区内砍柴、放牧、开垦等活动日益频繁.自然保护区受到严重的威胁。因此,明确保护区界线.实现保护区同时拥有山林土地经营管理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原广西岜盆和板利自然保护区(2005年3月已合并建立广西崇左市白头叶猴自然保护区)作为我区集体林区自然保护区勘界试点单位,通过签订共管协议确定保护区界线的方法值得推广。

关 键 词:集体林区  自然保护区  广西  山林土地  野生动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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