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3年3月1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与芒宽乡交界的尖山洼发生森林火灾,火场燃烧时间19h,过火面积33.2hm2。这次森林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虽然不大,但是造成了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教训深刻。在此,对这次森林火灾进行分析,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再发生。1“3·11”尖山洼森林火灾慨况及火场特点2003年3月11日14时许,位于东经98°54'18″,北纬25°33'7″的隆阳区瓦马、芒宽两乡交界处的尖山洼发生森林火灾,由于地处怒江东岸干热河谷区,山高坡陡,杂草茂盛,加之扑救人员经验不足,扑救过程中,3人被火围困,其中2人突围冲出火场,1人被烧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