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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业部第22号令,以下简称:“22号令”),推动兽药标签和说明书规范工作的顺利实施,农业部发出通知指出: 一、2003年3月1日后出厂的兽药产品,其兽药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符合“22号令”的要求。 二、2003年3月1日前出厂的兽药产品,经营企业可销售至2003年9月30日,从2003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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