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互联网堕入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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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健民.从互联网堕入法网[J].中国农垦,2004(3):5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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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健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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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新疆境内出现的第一起利用互联网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近日宣判,被告刘卫方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九师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宣判后,刘卫方没有提出上诉。 刘卫方今年43岁,新疆奎屯市人,长期在塔城地区农九师辖区从事个体经营。据有关部门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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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刘卫方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有期徒刑 政治权利 互联网 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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