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动物性饲料产品进口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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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 (农业、农牧 )厅 (局、办 )、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有关单位: 农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肉骨粉等动物性饲料产品管理的通知》 (农业牧发〔 2000〕 21号,以下简称《通知》 )发出后,由于一些外国厂商未按《进口饲料和进口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 (农业部 38号令 )规定办理产品登记证,致使进口企业无法办理进口动物性饲料产品检疫审批手续。为保证《通知》的顺利执行,同时减少进口企业损失,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向中国出口肉骨粉等动物性饲料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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