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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综合治理 降低农村电价
引用本文:陈勇.实行综合治理 降低农村电价[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1991(7).
作者姓名:陈勇
作者单位:福建省龙岩地区水电局
摘    要: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村经济得到较快发展,用电量剧增,用电面迅速扩大。但相应的供用电管理工作却未能及时跟上,较突出的问题就是农村电价高,据对龙岩地区部分乡村调查:照明用电一般在0.35~0.85元/(kW·h)之间,个别付甚至高达1.20元/kw·h),高出国家规定电价的几倍,不仅加重了农民负担,损害了农民的利益,而且影响到农村正常安全用电。据调查分析,造成农村电价即高又乱的原因是: 1.以包代管,中间环节多。农村灾行责任制后,人多数乡村采取招标管电。造成农村电价管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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