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我国农村的又一次伟大改革
摘    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拓展到林地,是我国农村的又一次伟大改革。目前,以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试点省(区)为先导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在全国集体林区轰轰烈烈地展开。"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带来了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实践证明,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生态得到改善,农民得到实惠,顺应时代要求,顺乎农民意愿,符合农村发展实际,得到了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快推进生态建设和保护的重大举措。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事关全局,影响深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中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本刊特发表这组报道福建、江西、辽宁等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典型经验的文章,为这场伟大改革提供宝贵的借鉴。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