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电体制改革构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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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电力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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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组建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框架方案(趸售县供电局的改造方案)1.由浙江省电力公司和当地县政府作为出资人组建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浙江省电力公司的出资额为原投入该县国家电网和省电网所有(如220千伏、110千伏输变电设备)的资产总量及新注入的资产。当地县政府的出资额为原供电局资产中县属资产的总量。3.浙江省电力公司的出资人代表是地(市)电力公司,由其代表浙江省电力公司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县政府的出资人代表是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部门,由其代表县政府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4.组建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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