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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对国家兽药残留基准修订准则
摘    要:<正>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工作,保障动物产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农业部对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药物残留检测范围进行了修订完善,现予公告。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主要承担相关药物残留检测方法(筛选法、定量法、确证法)研究和标准的制定、检测技术仲裁、比对试验及技术培训等工作。

关 键 词:兽药残留监控工作  农业部  基准  修订  《兽药管理条例》  动物产品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  药物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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