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实证研究——以中国裁判文书网305份裁判文书为样本 |
| |
引用本文: | 晋海,吕黄佳.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实证研究——以中国裁判文书网305份裁判文书为样本[J].林业调查规划,2018(2). |
| |
作者姓名: | 晋海 吕黄佳 |
| |
作者单位: | 河海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为保护我国的珍贵植物资源,对305份裁判文书进行统计与分析,结果表明: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多发生在林业资源丰富且经济水平比较低下的西南偏远地区;犯罪主体多为农民和无业人员,文化程度主要是初中以下,多为自然人犯罪;犯罪动机主要是营利和自用;犯罪行为多是在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的采伐和毁坏行为;各地对犯罪对象范围的鉴定机构和鉴定标准存在不统一性;犯罪刑罚力度偏轻,缓刑适用率高,对罚金数额确定多由各地法院自由裁量,非刑罚措施适用较少,仅以树木的数量市场价值量刑,忽视了生态价值。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