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滥伐林木 谁也逃不脱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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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舒春华.共同滥伐林木 谁也逃不脱刑罚[J].湖南林业,2004(11):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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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舒春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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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久前,中方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共同滥伐林木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陈宗忠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陈爱光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被告人陈宗孝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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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林木 滥伐 有期徒刑 人民法院 被告 中方县 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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