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农民朋友密切相关的几个法律期限 |
| |
引用本文: | 张孝雄.与农民朋友密切相关的几个法律期限[J].农家科技,2003(8). |
| |
作者姓名: | 张孝雄 |
| |
作者单位: | 542809,广西贺州市沙田二中 |
| |
摘 要: | <正> 1.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期为15天,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为10天,自送达的次日起计算。超过该期限,当事人即丧失上诉权,裁判发生法律效力。 2.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有十分之一的村民或者二分之一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在30日内召集村民会议。召开村民会议,村民委员会应当提前3日将拟讨论决定的事项通知村民。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