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1年5月1日,北京市公安局正式决定市森林公安处行使全部刑事侦查权,市森林公安处加大了查办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的力度。截至2001年l2月31日,共办理森林刑事案件29起,其中盗伐林木案9起,滥伐林木案6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6起,盗窃案3起,故意毁坏财物案3起,非法狩猎案2起。这些案件中由市森林公安处直接侦查办理的案件8起(均为重特大或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刑事拘留15人。有3起案件已经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起诉,有3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有1起案件已提请逮捕,有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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