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自己所有的林木该如何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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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兰庆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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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宜丰县森林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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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3月,在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中,某村分给刘某一块毛竹山归其经营管理,刘某发现山上的一些阔叶林木占据空间,遮蔽阳光,影响毛竹生长,认为这些阔叶林木留在山上没有什么效益,便想将这些阔叶林木砍伐掉。但由于全县禁止砍伐天然阔叶林木,林业部门不会批准林木采伐许可证。于是,刘某便环砍阔叶林木树干一周,深达树干木质部,致使这些阔叶林木不能吸收养分和水分而全部死亡,数量共13棵,立木蓄积为5.238m^3。[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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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林木采伐许可证 处罚 故意 产权制度改革 林业部门 经营管理 吸收养分 立木蓄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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