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对策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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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常静.长治市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对策研究[J].中国农业信息,2014(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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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常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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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治市农业技术推广站,长治,04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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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实现农业转型升级的主导力量,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对于提高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文章针对长治市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阐述了当前长治市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义与发展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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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现状 问题 建议和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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