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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化肥严重缺斤少两经营者直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引用本文:李勤古.买化肥严重缺斤少两经营者直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J].河北农业,2008(12).
作者姓名:李勤古
作者单位:江苏省东海县岗埠农场种子公司对面015号
摘    要:湖北农民何某今年为给地里的庄稼施肥,到县农资供应站购买了生物有机复混肥500斤,付款850元。买肥料时,在县农资供应站用磅秤称过,显示有502斤。但回家之后,何某觉得不对劲,就用家里的大木杆秤一袋一袋的过秤,数字一加起来只有483斤,足足少了17斤。何某找县农资供应站理论,县农资供应站不认账,说当时用磅秤称过了,分量是足的。

关 键 词:法律责任  经营者  生物有机复混肥  化肥  供应站  磅秤  施肥  庄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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