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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发布“省17条”减免鲜活农产品车辆过路费
摘    要:继国务院发出稳定物价的“国16条”后。安徽省紧急下发了“省17条”,其中有一条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安徽省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的运输车辆以及超载幅度在30%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也按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来执行。

关 键 词:鲜活农产品  运输车辆  安徽省  过路费  收费公路  国务院  通行费  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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