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土地入社 规范流转——齐河县南北社区土地流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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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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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齐河县胡官屯镇镇政府,山东齐河,25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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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齐河县南北社区通过农民以土地入股成立合作社的形式,实现了土地的集约经营,使土地效益实现了最大化。社员不但可以得到分红,还可以享受合作社的各项优惠政策,更重要的是他们可以腾出时间来从事第二、三产业,土地流转合作社的运营实现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的双赢,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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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齐河县 土地流转 合作社 集约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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