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以土地入社 规范流转——齐河县南北社区土地流转
引用本文:卢玲.以土地入社 规范流转——齐河县南北社区土地流转[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7(5):58-59.
作者姓名:卢玲
作者单位:齐河县胡官屯镇镇政府,山东齐河,251100
摘    要:齐河县南北社区通过农民以土地入股成立合作社的形式,实现了土地的集约经营,使土地效益实现了最大化。社员不但可以得到分红,还可以享受合作社的各项优惠政策,更重要的是他们可以腾出时间来从事第二、三产业,土地流转合作社的运营实现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的双赢,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关 键 词:齐河县  土地流转  合作社  集约经营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