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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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发展,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我部决定,在2000年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加强登记管理的基础上,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撤销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停止受理甲拌磷等11种高毒、剧毒农药新增登记自公告之日起,停止受理甲拌磷(Phorate)、氧乐果(omethoate)、水胺硫磷(isocarbophos)、特丁硫磷(terbufos)、甲基硫环磷(phosfolan-methyl)、治螟磷(sulfotep)、甲基异柳磷(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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