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三包新规实施三年后“再回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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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金霞.农机三包新规实施三年后“再回首”[J].中国农机监理,2013(8):1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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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金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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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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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走过三个年头。但实际上,很多农机户对新农机三包规定仍然不太了解,一旦农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不知道如何申请三包。为了广大农机户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将农机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条件解读如下:一、修理(1)三包有效期(包括整机三包有效期,主要部件质量保证期、易损件及其他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内,农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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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机产品 一般质量问题 有效期 三包 修理 质量保证期 主要部件 易损件 机械产品 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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