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若干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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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东来,李 湃,杨 浩.关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若干思考[J].中国动物检疫,2013,30(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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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东来 李 湃 杨 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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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北石家庄,05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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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要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首先应当了解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性质、法律地位、执法依据以及主要职责和任务。笔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分析、梳理、归纳如下: 1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性质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性质是法律授权的执法机构。依据:《动物防疫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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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 Considerations Over the Animal Health Supervision Institutio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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