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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必须申领“特许猎捕证”
作者单位:林业部保护司
摘    要: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林业部决定自1990年1月1日起,对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实行“特许猎捕证”制度。林业部已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尽快将这种制度建立健全起来。通知指出,凡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需要,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必须按规定申领“特许猎捕证”,凭“特许猎捕证”猎捕。……。一、凡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需要,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必须按本通知规定申领“特许猎捕证”,凭“特许猎捕证”猎捕。“特许猎捕证”由林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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