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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材料的采集与送检
作者姓名:胡全福
作者单位:安徽省黄山市生猪屠宰厂,安徽,黄,山245000
摘    要:1.1供检验用的病料必须是新鲜畜尸的各脏器或血液等。已腐败变质的畜尸不能采取病料。作细菌学培养的则应采用未使用过治疗药物的病畜。所用器械容器事先要消毒。

关 键 词:家畜 病理材料 采集 保存 寄送
文章编号:1001-8964(2004)08-0053-01
修稿时间:200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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