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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开展近海海域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摘    要:日前,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建立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要将渤海海洋保护区、重要滨海湿地、重要河口、特殊保护海岛和沙源保护海域、重要砂质岸线、自然景观与文化历史遗迹、重要旅游区和重要渔业海域等区域划定为海洋生态红线区,并进一步细分为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依据生态特点和管理需求,分区分类制定红线管控措施。

关 键 词:近海海域  海洋生态  红线  海洋保护区  东营  国家海洋局  滨海湿地  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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