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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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友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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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台州市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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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广大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和条件,是广大农民最基本的权力。《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颁布实施,使农民拥有依法保障的土地承包权,有助于党对农村政策的稳定,并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有助于促进农村社会稳定;有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在《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和五十二条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争议解决办法,列举了“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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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 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国 土地纠纷 法制建设 《农村土地承包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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