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与农村行政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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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三峡大学政法学院 湖北宜昌443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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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指依法将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原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已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的一种行政执法制度。确立这一制度的初衷,就是要解决某些行政管理领域多头执法、重复处罚和执法扰民的问题。目前,在我国农村行政执法中,也存在执法主体分割、权力过于分散、多头执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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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综合执法 农村行政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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