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保护森林资源 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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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最近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并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国发明电[1998]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采取严厉措施,坚决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行为,保护和抢救森林资源。为全面贯彻和认真落实《通知》精神.现结合新疆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狠抓落实林地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业赖以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我区地处干旱荒漠地区,林地面积少,森林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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