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行职责 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
| |
引用本文: | 刘开.依法履行职责 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J].河南农业,2003(3):6-7. |
| |
作者姓名: | 刘开 |
| |
作者单位: | 河南省农业厅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 处长 |
| |
摘 要: |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
|
关 键 词: | 《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国 土地承包经营权 工作方法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