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法》修改利国利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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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雅丹.《渔业法》修改利国利民[J].中国动物保健,2001(1):1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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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雅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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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水产学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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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lt;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gt;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0年10月3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公布,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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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渔业法》 利民 修改 施行 决定 公布 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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