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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经营从业人员培训的必要性及措施
引用本文:唐光胜,田红波.种子经营从业人员培训的必要性及措施[J].种子世界,2011(8):16-16.
作者姓名:唐光胜  田红波
作者单位:云南省泸西县种子管理站 652400
摘    要:1 必要性1.1 种子经营者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是搞好种子经营工作的基础,也是农业生产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及其配套的法规已颁布实施多年,县种子管理部门也对本县区域内的种子经营者进行了多方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但由于种子经营者科学文化素质较低,法律意识不强,

关 键 词:种子经营者  从业人员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法规意识  种子管理部门  科学文化素质  法律意识  《种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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